网上举报须知:
一、保密承诺:
中心纪委将严格遵守《中央纪委监察部关于保护检举、控告人的规定》,严格落实保密要求,对检举控告人的姓名(单位名称)、工作单位、住址等有关情况以及检举控告内容严格保密;不会将检举控告材料、检举控告人信息转给或者告知被检举控告的组织、人员;受理检举控告或者开展核查工作,会在不暴露检举控告人身份的情况下进行。
二、鄂尔多斯市检验检测中心举报网站受理范围:
1.对中心职工违反政治纪律、组织纪律、廉洁纪律、群众纪律、工作纪律、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2.中心职工不依法履职,违反秉公用权、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,涉嫌贪污贿赂、滥用职权、玩忽职守、权力寻租、利益输送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。

举例:包括但不限于
1)在检定校准、检验检测、抽样过程中,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宴请、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;
2)索要或收取服务对象提供的礼品、礼金、购物卡等财物,向服务对象推销物品等情况;
3)向服务对象提供有偿咨询或检测服务,或以任何方式强迫、暗示使用其他咨询或检测服务机构;
4)服务态度恶劣、故意刁难、无故拖延等;
5)未经检验检测、检定校准出具报告、证书;
6)证书、报告的发放不及时;
7)在检定/校准、检验检测过程中伪造数据;
8)违反贵单位有关规章制度或者其它违规违纪行为;
9)针对我们的工作您想反映的其他问题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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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根据《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》、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有关规定,检举、控告人在检举、控告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、控告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。接受调查、询问时,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。如有诬陷、制造假证行为,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。
四、中心提倡实名举报(请填写真实姓名、身份证号和准确联系方式等内容)。
五、请您参照举报材料参考样式反映问题。